第一篇:
●張正琪回應
台大認定,張正琪從2006至2016觸及多件嚴重程度不等的論文違失,cell death diff 2013為其代表著作之一,oral oncol 2013為其參考著作之一,負有嚴重違背學術倫理之責翻譯抉擇撤銷傳授證書,5年內不受理教師資格之申請,及5年內不得申請研究計畫津貼,並予以解聘。
●台大教評會:
第二篇:
●張正琪回應
已撤稿之jbc 2008,張正琪為實驗現實指點者及投稿論文現實撰寫者。
本篇研究為她所指點的碩士論文,遭質疑的圖檔,已於105/11/24交付台大醫學院全數實驗的原始圖片與數據,既無勘誤,也無造假、抄襲,「何來觸及不實?」
●張正琪回應
●台大教評會
●張正琪回應
本身並不是該篇論文作者,不曾操作嘗試、製作或供給、揭曉、撰寫任何圖片或內容,也非本篇論文的指點傳授,僅是擔任英文修飾的第三作者,處罰內容顯著偏離事實,第三作者的責任與懲處不該甚於第1、第二及其他所有作者。
●台大教評會
●台大教評會
本篇已於105/11/18勘誤,經jnci建議於統一勘誤啟事中完成註記,並非剽竊翻譯
張正琪擔任第一作者之j natl cancer inst 2006兩處圖檔反複套用。
第三篇:
擔負第一作者之cell death diff 2013以分歧實行之圖檔剪接拼貼。
第四篇:
105/11/24已交付台大醫學院本篇所有圖片的原始圖檔,並沒有圖片剪貼拼接或造假。國外學術網站pubpeer也刪除對本篇的質疑,本篇並沒有任何勘誤或造假撤稿,更與教授升等無關。
擔負第一作者之oral oncol 2013嘗試成效、時序、圖檔資料均涉不實翻譯
文章來自: 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1/2315890有關各國語文翻譯公證的問題歡迎諮詢天成翻譯公司02-77260931